• 問答集錦

為了尊重展出藝術家及維護展覽作品安全與保持展覽會場安靜、 整潔,參觀展覽時要注意: 1禁止觸摸作品。 2除非獲得展出者允許禁止拍照或錄影。 3禁止在展覽會場吃喝任何食物飲料。 4禁止嘻戲、喧嘩。 5禁止攜帶寵物入會場。
在文化中心可以欣賞到水墨畫、膠彩、書法、篆刻、油畫、水彩、版畫、攝影、雕塑、陶藝、現代藝術等展覽,這些展覽包括單一個人的作品展、或畫會聯展、或策劃展,文化中心藉由與各類藝術家的合作,將多元豐富的藝術創作面貌提供給民眾欣賞。
凡中華民國國民,得持國民身分證、駕駛執照或戶口名簿申請;外籍人士或僑生以護照或居留證申請;未領取身分證之未成年人,由父母或監護人持身分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代為辦理。所有申辦證件皆須正本。本室借閱證與台南市立圖書館之借閱證通用,如已申請台南市立圖書館之借閱證,可免重複申辦。
藝文沙龍是一個特色圖書室,不同於一般圖書館,室藏以音樂相關資料為主。資料類型有圖書、樂譜、雜誌、及CD、DVD等視聽資料;親子藝術空間提供兒童及親子生活與教育等圖書及視聽資料。
藝文沙龍圖書可以外借,1人1次最多可借閱20冊,借期28天;樂譜、工具書、雜誌及視聽資料不外借,僅提供室內閱覽;親子藝術空間圖書可外借,借期14天;視聽資料不外借。
藝文沙龍有一般閱覽室、個人視聽室、及團體聆賞室。一般閱覽室設有沙發及閱覽桌椅共23席位;個人視聽室設有CD及錄影機個人卡座共26席位;團體聆賞室設有音響、投射器、120吋大螢幕、及30個席位;親子藝術空間有原木閱覽區、塗鴉區、視聽區、網路區,約可容納五十組家庭。
凡機關、學校、團體、社區、或家庭,因教學、推廣社教工作或藝術欣賞所需,可備函、電話、傳真、或上網登記、或親自到室申請。 凡申請團體聆賞,請於三週前提出申請並填寫團體使用申請表,團體人數須 5人以上,30人以下,;若因故取消借用申請時,請於一週前告知。使用時間以半天為單位。
音樂圖書室、親子閱覽室提供圖書及視聽資料借閱、影片欣賞、網際網路及親子音樂藝術相關學習活動等服務。